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通川区莲花湖片区F1_2、F2_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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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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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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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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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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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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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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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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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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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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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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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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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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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配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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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F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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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莲花湖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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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4.5㎡(折合76.8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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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规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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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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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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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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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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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达市建函[2012]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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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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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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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亩或5万元/亩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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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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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F2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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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19.9㎡(折合71.8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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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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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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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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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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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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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亩或5万元/亩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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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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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政府设有底价)。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22日,到达州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17时到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4月24日10时30分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136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307厅举行。
七、 竞得者需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2】36号)的有关要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八、 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1、 参加ⅢF1_2号地块竞买未竞得者,可参加ⅢF2_2号地块竞买,其ⅢF1_2号地块所交保证金可转为ⅢF2_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2、 我局对有意竞买者提供到现场踏勘的一切方便条件,竞买者也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3、 凡参加竞买者必须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报价,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竞买申请;
5、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 出让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
联系人:唐代平 联系电话:0818—2377534
竞买受理单位:达州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
联系人:杜跃 联系电话:0818—2375895
网址: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http://www.dzsgt.gov.cn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