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科技部、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等在最近的部委联席会议上定调,着眼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家需要顶层设计,规划相关系统性制度实现科技资源和金融系统的合理配置。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张晓原司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两年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科技部会同“一行三会”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他说,“为总结试点新经验,相关部委成立了以科技部部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部际协调指导小组。在此基础上,酝酿科技创新全社会投融资方案,形成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据了解“战略框架”指出,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战略框架”提出,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火炬计划等科技计划;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融资平台的作用,运用贴息、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企业商业融资能力。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苏明告诉记者,“今后财政投入方面将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扩大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科技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段时间以来,银监会统计司和科技部条财司组织计划司、专项办、高新司等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就实施科技金融战略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部门的进一步合作进行讨论。
“战略框架”的第二方面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战略框架”指出,建立和完善科技专家库,组织开展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工作,为银行信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建立科技专家网上咨询工作平台。组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小额、快速信贷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记者从北京、江苏、广东等地了解到,今年这些地区银行业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金融创新,创造了很多新的服务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也是科技金融的重要方面,科技和证券监管部门将有更多的沟通和合作。”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战略框架”提出,支持和推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制度设计,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进一步发挥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统一交易标准和程序,建立技术产权交易所联盟和报价系统,为科技成果流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服务。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探索发行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收益债券。
“战略框架”的第四个方面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保险服务”。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工作,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完善保险综合服务,鼓励各地区开展科技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功能,提高保险中介服务质量,加大对科技人员保险服务力度,完善科技保险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国内大型保险机构将进一步酝酿运用资金进行科技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方案。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科技金融重点的一个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这关乎科技金融战略推进的整体效率。“战略框架”指出,推广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开展科技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依托试点地区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试点开展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推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报告制度。
“战略框架”的第六个方面是,“建设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评估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估人员和机构。推动地方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金融重点企业,集成科技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