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和3月28日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达州市的小煤矿整顿关闭、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任务。达州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4月8日在市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了达州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再青,市政府副市长洪继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良云和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发改、经信及安全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发改局、经信局、煤管局(煤监办)、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再青与各县(市、区)长签订了《2013年度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目标任务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惠就我市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副市长洪继诚对我市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说明,必须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坚决清理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继续关闭淘汰浪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煤矿,做大做强煤矿企业。会议强调: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煤炭工业要坚持“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要求,要以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为目的,走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和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路子。
会议要求:一是各县(市、区)人民要成立以县(市、区)长为组长,分管工业及安全生产的副县(市、区)长为副组长,县级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县(市、区)煤矿清理整顿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考核,切实全面推动本县(市、区)煤矿清理整顿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解读“十二五”期间后三年煤矿清理、整顿关闭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内涵,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关闭、企业兼并重组“三步曲”,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13年小煤矿的关闭任务。到2015年底,全市煤矿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2013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到2015年底以前,煤矿清理整顿关闭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包括对每一个煤矿的处置意见),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13年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