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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还本续贷政策有序落地 金融活水润泽中小微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3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252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还本续贷”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将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当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据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正在有序推进续贷政策落地,已有多家银行发布续贷操作指南,明确细化操作流程,提前沟通续贷事宜,为企业送上“及时雨”和真实惠。

满足更多企业融资接续需求

“应续尽续”“至少提前1个月沟通续贷事宜”……近期,多地金融监管局积极推动银行业落地无还本续贷政策,力促形成更多工作实效。

浙江金融监管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摸排辖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情况,精准识别有真实融资需求又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至少提前1个月与企业沟通续贷事宜,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江苏金融监管局要求各银行机构准确把握续贷政策调整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促进续贷政策落实的具体方案,建立续贷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导,推动续贷政策直达快享,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安徽金融监管局建立了直达金融监管支局、基层银行机构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政策红利全面惠及经营主体。同时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续贷沟通机制,在贷款到期前至少提前1个月与企业沟通续贷事宜,实现“应续尽续”。

以厦门银行为例,该行于2014年推出无还本续贷产品,今年10月初又对该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不仅将适用对象拓展至中型企业,还适度放宽了企业准入条件。厦门银行介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企业客户,在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可向银行提交新的借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与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实现无还本续贷。截至2024年10月末,厦门银行无还本续贷余额444亿元,仅今年10月该项业务就落地超800笔,发放金额超30亿元。

信贷资金正在精准直达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10月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17万亿元,同比增长21%;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3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两项贷款增速均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助力中型企业发展壮大

此次无还本续贷政策调整,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二是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3年,即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

这是针对中型企业融资难现象的及时补救,旨在助力中型企业发展壮大。尽管中型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总体上高于小微企业,但是目前不少中型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以往银行贷款投放更倾向于普惠小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一是为了满足普惠金融监管指标,二是长期以来存在“垒大户”倾向,这使得中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为“消失的中间地带”。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程度、财务信息透明度相对不足。与小微企业相比,中型企业有一定规模的抵质押物,但政策引导支持力度相对不够。同时,中型企业对于金融服务需求相对多元,但规模化特点相对不足。

“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有利于缓减中型企业的还款压力,使其更加专注于推改革、促转型、谋发展。”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表示,中型企业亦属于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政策体系扶持的对象。对此,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融资枢纽地位及链接政府职能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优势,根据中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组合集成的基础上,推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债权、商行+投行、金融服务+非金融服务、融资+融智+赋能的综合服务方案。

娄飞鹏表示,将续贷政策扩大至中型企业,有助于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续贷的实践,更好提高中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型企业融资过程中,应结合中型企业特点,通过选择细分领域或者特定客户群,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以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

银行要守牢风险底线

续贷政策增量扩面的前提是银行要守牢风险底线。此前,对于贷款展期的企业,银行通常会下调风险分类、调整风险系数,将正常类贷款下调至关注类贷款。此次无还本续贷政策调整明确,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企业有困难,并不意味着风险高。制造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投入周期还是比较长的,给企业更多时间,也许就能渡过难关。银行有专业团队甄别企业的实质性风险。”一名股份行分行公司金融部负责人介绍。

续贷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风险管控要让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建立对续贷业务的监测分析机制,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后,企业无需再借新还旧,能够得到真实惠,银行也将从中受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看来,此次调整不仅对于缓解部分中型企业融资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银行延缓风险暴露,以时间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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